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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数字电视专利侵权 称已交齐专利费 来源:网易科技
转自:Goodlawyer法律论坛 时间:2009年9月16日12:13

9月11日消息,针对MPEG LA在美国起诉海尔侵犯数字电视专利一事,海尔集团昨日表示,海尔已支付了所有的数字电视专利费。但在和专利授权方进行沟通过程中,专利所有者发起了诉讼。

海尔被诉侵犯数字电视专利权

8月20日,MPEG LA授权的专利持有人已向美国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诉讼,指控海尔美国贸易公司、海尔集团和HAIM L.L.C.(合称“海尔”)侵犯其数字电视中的专利使用权。

MPEG LA向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递交的起诉书称,海尔在美国出售数字电视机等产品,但未与各专利持有人签署授权协议,也未签署MPEG LA公司的组合授权协议。

诉讼主张主要包括经济赔偿以及法院禁令,禁止海尔在其产品中使用,或提供、销售、导入这些专利。

海尔回应称已交齐数字电视专利费

昨天,海尔集团回应称,海尔已支付了所有的数字电视专利费,并且还与专利授权方进行沟通。但是,一些专利所有者在沟通过程中发起了诉讼。

“海尔已经向MPEG-2和ATSC付了所有的数字电视和DVD播放器以及其它产品的芯片专利使用费。”海尔集团有关负责人对网易科技表示,作为一个大型的国际化企业,海尔一直强调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并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本着对专利权的尊重,海尔已经在和MPEG-2和ATSC标准进行沟通并和专利所有者的授权方MPEG-LA进行讨论。但是一些专利所有者在沟通过程中诉诸了法律。

海尔希望协商解决知识产权争议

据介绍,海尔的律师和工程师目前正在调查和评估事实真相和起诉人所起诉的法律依据。同时,海尔也已经与MPEG-LA取得联系,希望能和起诉人协商解决这起诉讼。

“海尔一向对知识产权的争议采取合理和公平的政策从而友好的协商解决。海尔也希望其他的公司和专利权持有者能够通力合作,为保护知识产权建立一个健康的环境。”

海尔集团还表示,正在进行的这起诉讼案件不会对海尔的常规销售和产品供应带来影响,也不会影响到海尔现存的产品价格体系。

MPEG LA称专利纠纷或和解有望

MPEG LA公司上海联络处联络人张军昨日表示,起诉海尔侵犯数字电视专利的并非是MPEG LA公司,而是4、5名MPEG-2专利权持有人。诉讼在美国和德国同时发起,MPEG LA只是一个被告知方。“海尔此次被诉有可能和MPEG-2专利权持有人沟通并不畅通有关。”

据了解,若美国法院禁令出台,海尔涉及侵权的数字电视和DVD碟机产品将无法在美销售。而按照美国一般审结专利纠纷案时间来看,持续时间长达4-5年,且专利权持有人可最长追索侵权人20年内的侵权产品,并且“理论上如果在美起诉海尔电视侵权,在国内同样也可起诉”。

张军称,目前获得MPEG LA有关专利授权的中国彩电制造商有海信、TCL、康佳、新科、长虹等,但海尔并未获得相关授权。

张军还表示,在国外,不是侵权产品都会被专利持有人起诉,因为诉讼的费用并不低。“很多时候专利权人和侵权方都会主动沟通,解决有关专利纠纷。”


(编辑:foreigninv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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