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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检索报告
转自:goodlawyer法律论坛 时间:2009年4月20日16:46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编辑:上海专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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